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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新闻奖是吉林省新闻界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吉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吉林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我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示范作用,引 导、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规律,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 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省新闻界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吉林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吉林新闻奖。
 
  吉林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2015年)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含《新闻学苑》刊发的论文、理论文章等)。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吉林新闻奖设29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 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 创人员名单。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强,成 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 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申报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电视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记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 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 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主创人员 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网页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每件参评作品可另行申报1位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4)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5)国际传播奖项: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类别不超出中国新闻奖其他28个项目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体裁参照上述28个项目。
 
  四、评选标准
 
  1.总标准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5)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影响文意的,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的差错,不得获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栏申报代表作之外的内容,差错达到5处,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以及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8)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 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所申报的每篇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作品为 超长作品;报纸副刊作品中,文艺评论、杂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不超 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 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或时长为准。
 
  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每类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2.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像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 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网络访谈要求有网络特色。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地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技术先进。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7)国际传播奖项要求作品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特别是在涉华重要舆论竞争中, 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欣赏习惯和社会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 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五、设奖数额
 
  为提高吉林新闻奖的权威性,2015年度吉林新闻奖设奖数额(不含中直驻吉林新闻单位优秀作品)不超过30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0个(包括8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90个左右;三等奖150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研究决定,可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包含在总设奖数额内,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作品各不超过1个。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六、报送单位和报送办法
 
  1.报送单位
 
  (1)各省直新闻单位、中直驻省新闻单位、各市(州)记协、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报社是文字类部分所有参评项目及相关的新闻名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 单位。各市(州)有记协的,由各市(州)记协征收参评作品整理后报送至省记协;记协组织尚未建立的,各新闻单位直接将参评作品报送至省记协。
 
  (2)吉报集团各子报子刊分别为独立的报送单位,参评作品直接报送至省记协;
 
  (3)吉林出版集团是其下属的新文化报、医师报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4)吉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广电部分所有参评项目及相关的新闻名专栏的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5)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网络部分所有参评项目及相关的新闻名专栏的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6)吉林省新闻研究所是新闻论文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7)吉林省新闻摄影学会是新闻摄影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8)吉林省高校新闻工作者协会是省高校校报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9)各社会单位、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截稿日期前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 他荐作品材料后,要按评奖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要与有关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按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均须 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署推荐人姓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报送办法
 
  各报送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报送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
 
  (1)各报送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系统的推荐办法,向各所属推荐单位下发通知,并将制定的推荐办法上报省记协;
 
  (2)各推荐单位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3)由推荐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4)经推荐单位领导班子严格按推荐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认真按推荐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 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作品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
 
  (5)报送单位成立评委会,对候选作品进行审看、评议、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到省记协的参评作品。
 
  七、报送材料
 
  1、报送的吉林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评奖而重新制作,视为造假。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在电脑上正常播放的参评材料,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要在截止日期前15个工作日联系评奖办公室说明情况)。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报送材料以寄达日期为准)
 
  八、评委条件和评选委员会的产生
 
  1.省记协评选委员会总共不超过25人,设三个初评小组,即文字组、广电组、综合组。分别负责吉林新闻奖评选及中国新闻奖的初评,由省记协聘任,原则上任期一届,每年一聘。
 
  2.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有采编作品参评不担任参评作品所在组评委。
 
  九、评选程序和原则
 
  1.实行初评、定评两级评选制。
 
  2.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对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材料,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报送程序进行审核,将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作品撤销。
 
  3.实到评委须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4.在评委认真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5.初评由省记协评选委员会分三个小组进行评选。
 
  6.定评由省记协评选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初评情况后,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7.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名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设奖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的情况,须由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的参评作品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未足设奖名额,空缺的名额不补。
 
  8.评选会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初评评选会和全体定评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
 
  9.署名中包含同一人的参评作品申报不超过3件、获一等奖不超过2件,同一人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参评作品获一等奖不超过1件(编辑除外)。
 
  10.核查工作结束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十、处罚办法
 
  1.如发现吉林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和推荐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 序推荐报送、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报送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报送单位不得申报下一届参评作品;对上述参评作品的 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五年内参加省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 法律法规处理诬告者。
 
  2.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单位和作者本人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任何形式的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此后五年内不得参加省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有关人员,即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省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一、“中国新闻奖”推荐报送参评作品的产生
 
  1.“中国新闻奖”的推荐报送参评作品从“吉林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中产生。
 
  2.由评选委员会按照给定的名额投票表决,依排序,按一定的比例产生“中国新闻奖”的推荐报送参评作品。
 
  3.产生的申报作品,在申报“中国新闻奖”之前,省记协将组成“中国新闻奖申报作品专业审查小组”,对申报作品做进一步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即取消其“中国新闻奖”申报资格,从差额推选作品中选拔补充。
 
  十二、省记协享有吉林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省记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