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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筹备建设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李新民
 
  (2015年12月18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委托,我通报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筹备建设情况。
 
  一、准备筹备工作
 
  建设新闻道德委员会,是中宣部、中国记协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切实加强新闻行业自律,整治新闻领域突出问题,搞好新闻队伍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部 署。从年初以来,新一届记协按照省委宣传部领导同志的指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集中力量,进行了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的各项准备筹备工作。
 
  3月25日,省记协专程到中国记协汇报。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同志、书记处书记祝寿臣同志明确表示,积极支持吉林省组建新闻道德委员会。
 
  回来之后,吉林省记协就进一步做好省记协工作,到部分驻我省中直以及省直、地方主要媒体考察调研。大家都呼吁,要切实加强媒体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新闻行业和新闻队伍建设,希望加快组建我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
 
  5月21日,我们专程到辽宁省记协考察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有关情况,包括组建、成立、机构、人员、经费等具体情况。同时也了解到第一批试点单位山东、第二批试点单位四川等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汇报、学习、考察、调研基础上,我们研究提出了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组成、工作规则等,初步形成了我省组建新闻道德委员会工 作方案。7月1日,省记协专门向省委宣传部进行汇报。省委宣传部于7月6日发出通知,请有关单位确定新闻道德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8月17—18日,省记协邀请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分管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的祝寿臣同志和国内部副主任王小英同志,专程来我省就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工 作进行调研督导。祝寿臣书记、王小英副主任对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准备工作充分肯定,要求我们下步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各项制度,二是突出工作重 点,三是抓好联动。
 
  9月24日,中宣部和中国记协在北京专门召开了全国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交流研讨会。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同志到会讲话。会议提出,年底前全国各省区市都要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下更大决心、以更大力度推动这项工作。
 
  我们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会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各省区市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方案》、《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草案)》等,参照有关试点省市的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有关文件、规则、制度等。
 
  12月7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志伟同志专门听取省记协关于我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情况的汇报,对省记协前期准备工作给与充分肯定,确定12月8日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成立并启动运行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
 
  刚才,在成立大会召开之前,我们先召开了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草案)》、《吉林省新闻道德委 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至此,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的各项准备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二、主要架构机制
 
  (一)机构人员
 
  按照中宣部和中国记协《方案》要求,参照各试点省(市)的情况,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组织领导,吉林省记协具体实施,由新闻行业代表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省记协主席兼任。副主任委员8人,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处)、省委外宣办、省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吉林日报报 业集团、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中国吉林网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委员22人。包括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监察 厅、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环保厅、农委、文化厅、卫计委、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律师协会、吉林大学新闻学院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 2名业内知名人士和1名新闻工作者代表。
 
  秘书长1人,由省记协秘书长兼任。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省记协)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二)工作职能
 
  根据章程,新闻道德委员会是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自律机构。主要有6个方面的职能:
 
  1、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2、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
 
  3、对新闻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实施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
 
  4、组织实施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社会满意度测评,推出新闻职业道德模范。
 
  5、对建立健全新闻法制、规范职业行为提出建设性意见。
 
  6、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培训和理论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运行机制
 
  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采取座谈会、电话、信函、约谈等方式,收集汇集新闻道德委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举报投诉和监督评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或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举行专门会议。会议邀请专业人士、有关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信箱:举报投诉电话是0431—88600665。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6456号,邮 编是130033。邮箱网址是:这个 E-mail 受反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以上电话、地址、邮箱在各主要媒体的固定位置和时段常年公布。
 
  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新闻道德委员会将作如下处理:
 
  1、责成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从业人员提交整改的具体措施;
 
  2、对相关新闻机构的负责人或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责成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从业人员及时更正、向社会或有关当事人公开道歉;
 
  4、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5、对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曝光并予以公开谴责;
 
  6、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7、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新闻机构主管主办单位或新闻行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8、对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
 
  三、充分发挥作用
 
  吉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道德委将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国记协和省委宣传部的要求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为全省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为树立新闻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作用。
 
  刚才,在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我们讨论通过了4项工作规则(草案),包括工作制度、办公会议制度、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工作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评议处理制度。在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需要,不断调整完善有关工作规则和制度。
 
  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不是目的,真正发挥新闻道德委员会的作用,为新闻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有效的监督支撑保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我们决心在省委宣传部 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国记协的督导指导下,抓住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把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